用户名:
密码:

律师资料

李军桥律师
专长领域:
拆迁安置 债务追讨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电话:
15921169…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jordonlove@163.com
执行机构: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
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楼
积分:5293
点击量:124391
 

律师简介

李军桥律师,毕业于知名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大律师特邀律师、上海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知名房产、公司法、刑事代理律师,李律师团队代理上海知名房产、公司法、刑事代理律师,李律师团队代理的各类刑事案件300多件、合同纠纷案件400多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00多件、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600多件,案件胜诉率均在96%以上,并承诺未达目的可退还律师费。

    李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专注于房地产、公司法、刑法等领域,在精通常规业务的前提下,尤其擅长代理房屋买卖、房屋拆迁安置、建设工程领域、公司股权转让及投、融资、经济合同、刑事辩护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李军桥本律师团队是上海金牌律师团队,由多名知名律师、退休法官和检察官组成。每位律师成员均是知名法学院专业毕业,平均执业十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战经验,出色的庭辩技巧和庭审思路,能积极引导法官、检查官思路,代理的每个案件均经过团队研讨,反复论证,以减轻或免除当事人的法律风险,案件判决后均能获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满意。

业务领域: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 工程纠纷 合同纠纷等

李军桥律师代理的部分经典刑事案件:

1、张某涉嫌合同片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认为张某以房屋出卖为由骗取王某人民币40万,挥霍完毕后,家属对其已经失望,原本不再退赃,经李律师多方努力,家属退赃后,普陀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周某、王某涉嫌抢劫罪,以仙人跳模式骗取黄某信任后,当场抢走被害人人民币4000元,首饰2件以及手机一部后逃逸,金额经司法鉴定为巨大数额,李律师代理后,根据案情和退赔情况,取得当事人谅解后,法院依法判决周某三年有期徒刑,王某三年半有期徒刑,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3、李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万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和警官沟通后,积极退还相应的税费不缴罚款后被成功取保候审,经一审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

4、方某伙同他人涉嫌盗窃罪,盗窃电动车及电瓶,涉案金额为15000元。在侦查阶段经过律师的努力,未被认定为主犯而是从犯,经一审判决后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一审结束后一个月内服刑完毕获得自由。

5、张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在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审理多张信用卡,非法透支加逾期利息共计18万多,经律师和承办警官沟通后,及时归还了所欠款项,在看守所羁押15天后背取保候审。一审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2年

6、李某涉嫌抢劫罪,伙同他人以购买毒品为由将陈、王、卢三人骗至预先开好的酒店内,采取暴力手段将三名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抢劫一空,并将三名被害人拘禁在酒店内长达12个小时候离开。因三名被害人出卖毒品不敢报案,委托一朋友报案后逃离现场。李某被抓后,公安机关以抢劫罪移送检察院,经李律师多方斡旋,在检察院阶段将罪名更改为非法拘禁罪,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7、陆某涉嫌寻衅滋事罪,酒后在KTV唱歌,因饮酒过多,与被害人争执后并将他人打伤。警察在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陆某羁押在看守所。李律师介入后,根据案情要求陆某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情况,后依法取保候审。一审判决8个月有期徒刑。

8、赵某涉嫌诈骗罪,伙同余某说为帮助某移动公司的销售经理完成充话费送手机的业绩要求,骗取被害人办理手机并以低价收购该手机,诈骗三名被害人手机共计金额2万元。手机被骗后造成三名被害人损失达3万多元。该案件李律师代理后,积极与被害人及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退回部分违法所得,李律师代理的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9、赵某涉嫌强奸罪,在酒吧喝酒碰上一女子,经沟通后双方至酒店开房并发生关系。第二天女方报警称遭到陌生男子强奸,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经公安机关提取相关监控录像发现赵某系涉嫌强奸罪嫌疑人并采取了强制措施。赵某家属经人介绍委托了李律师,李律师经会见,提出双方系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负责,并提出双方系自愿发生男女关系,赵某在公安阶段内依法被取保候审,经法院审理后无罪释放。

10、张某涉嫌放火罪,因工厂拖欠工资心怀不满,将装满汽油的玻璃瓶点燃后直接扔进工厂,并未发生爆炸和造成其他财物损失。工厂报案报警后,张某以涉嫌放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李律师代理后,提出该案本因一起简单的老资纠纷引起的案件,其本身并没有以防火为犯罪手段,并未危害到公共安全,完全是因恨泄愤才导致本案发生,不因以放火罪判决。经李律师多方沟通后,最后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

11、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工地碰碰车行使在江苏常熟某道路上,在停车取卡的过程中,被害人赵某驾驶2轮摩托车撞在王某驾驶的碰碰车上,当场造成赵某颅内大出血,当场昏迷,经司法鉴定为重伤六级。王某家属找到李律师后,经李律师依法出庭辩护,王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后,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12、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酒后驾驶宝马车行使在道路上,因喝酒太多,在驾驶过程中将护栏撞断后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交通警察当场拦下,经检查达到酒醉标准,后被依法刑事拘留。李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积极努力,杨某最后没判决拘役三个月。

13、候某、田某等以涉嫌组织卖淫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后委托了李律师,李律师在第二阶段除主犯侯某未被变更刑事拘留为取保候审之外,其他同案犯均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认定侯某作为老板,在明知有组织卖淫的行为没有阻止,还变本加厉的积极追求结果的发生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建议法院对侯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律师经过积极谋划,最终法院量刑为有期徒刑八年并判处罚金。

14、陈某伙同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以诈骗罪和抢劫罪公诉。经李律师的当庭辩护,法院认为检察院在公诉时认定罪名有误,采纳辩护人意见,最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15、苏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苏某经营一家小吃店,在其出售的商品当中加入罂粟壳粉末等有害物质被公安机关委托的某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出,而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货部分未来得及加入的罂粟壳500克。李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会见了嫌疑人并成功帮助苏某立功,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4000元。

1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某系某公司产品销售总经理,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是婴儿奶制品。张某为承揽该公司的产品,私下向刘某贿赂30万现金。案发后,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李律师后被依法取保。经积极退赃,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案件事实后背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

17、朱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被侦查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检察院指控朱某某在2012年、2013年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私自为他人看病,并被某区卫生局2次行政处罚后,仍然为他人看病,以构成非法行医罪。李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中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后,朱某某被取保候审,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

19、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在公安机关阶段委托李律师后被依法取保候审。检察院指控张某伙同他人酒后故意毁坏治安岗亭和书报亭,经司法鉴定损失为人民币8000元,经李律师依法出庭辩护后,张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委托人及其家属非常满意。

20、孙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浦东新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委托李律师后被依法取保候审。孙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用锋利小刀将被害人价值百万的车划伤并造成损失8000多元,检察院依法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法院审理后,依法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21、周某伙同他人在KTV将被害人面部及鼻梁打伤,依法鉴定后构成轻微伤。在公安阶段依法委托李律师后被取保候审。在法院审理阶段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四个月。

22、周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浦东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院依法指控周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和隐瞒相关施工合同,侵占公司各类款项共计人民币150万元。经依法委托李律师后,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经过李律师多方努力,在被告人家属退出部分赃款后去的被害人谅解,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23、张某因私自填写报销单据从公司领取钱款后又经手动作废被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涉嫌金额约6万元。在被宣布刑事拘留三天后委托李律师代理该案件。李律师经依法会见后,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被公安机关采纳,张某被依法取保候审。经依法出庭辩护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期执行一年半。

24、蒋某利用其管理公司仓库的便利,私自将公司产品以低价出卖给案外人,获利 5万多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李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并与被害人进行协商后将蒋某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被告人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行三年。

25、被告人钱某在公司担任高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涉嫌职务侵占人民币600万元。其家属在了解案件后,经熟人介绍认识了李律师并委托。经李律师事前分析并建议家属带起到派出所进行报案自首,该情节被法院衣依法采纳,经家属多方筹款退赃后去的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26、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委托李律师后,公司补缴了相应的税款后被取保候审。检察院在起诉书上指控说张某为弥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缺口,委托他人代为开具相关税票金额达60万元, 并将该税款予以抵扣,数额特别巨大。李律师在会见过程中积极和被告人张某沟通让其供述稳定,悔罪态度明显,经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7、周某系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公安机关侦查时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在检察院阶段委托李律师后被取保候审。在检察院阶段,李律师提交了案件律师意见书后,被告人周某被认定为自首。经法院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8、钱某伙同他人为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逮捕,委托李律师后,依法进行退回骗取的国家税款7万多元,在检察院被依法取保候审。检察院依法指控钱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万元,并将骗取的税款予以私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律师提出在被抓获的过程中有自首情节,并有其他多项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依法采纳李律师的代理意见后判处钱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

28、被告人金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140多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多万元。在委托李律师后,尽管金额巨大,经李律师多方努力下依然被取保候审。检察院指控金某在无实际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0多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予以处罚。李律师提出其到案后 坦白情节并退回抵扣的税款,没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应当判处缓刑处罚。法院依法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9、温某伙同张某及其他人员涉嫌非法集资罪被成立公司,以对外投资矿藏为名,与20名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并预先支付15%利息,借款协议共计金额人民币80万元,嗣后被告人将该借款私自分掉。检察院起诉书上指控被告人温某、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外并无投资项目,集资金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对被告人以非法集资罪判处有期徒刑。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了解具体案情后,多次与检察院及主审法官沟通,并建议被告人家属退回所有赃款,提出被告人温某有诸多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后,法院依法判决温某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

30、沈某伙同赵某以经营化工厂、土地买卖等缺少资金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与被害人张某等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经口口相传,共与15名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共集资人民币200余万元,后将该赃款赌博等方式输掉。检察院以非法集资指控沈某等人涉嫌金额特别巨大,应根据刑法规定对其进行重罚。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和被害人家属及被害人协商,退回部分赃款后,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

31、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在上海某地租赁办公室意见,以对外投资和缺少资金为由,供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400万元,挥霍殆尽。李律师接受委托,建议家属退回部分赃款,并根据案件事实,各位被告人家属因经济困难,无法代为陈某提供人保及其他人退还该非法集资既然,经法院一审判决15年。一审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案件认定事实有误,且金额认定错误,经李律师代后=理二审,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有求徒刑13年。

32、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其家属经热介绍委托李律师代理该案,经会见后依法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检察院依法指控张某在未取得国家烟草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销售特许经营的香烟,金额为13万多元。法院审理中依法对犯罪要件进行审查,最后法院判有期徒刑缓期一年缓刑一年。

33、周某涉嫌强奸罪被浦东公安局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经人介绍找到李律师并办理了委托手续。李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提出对被告人周某进行刑事能力和受审能力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此进行了鉴定,结果为不受影响。检察院公诉书指控周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张某拖至树林里欲实施强奸,被案外人救起。被害人在挣扎过程中被周某打伤,经司法鉴定后构成轻伤,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李律师提出,在案件实施过程中因为意外原因导致犯罪未遂,且被告人到案后如实陈述案件实施,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在综合认定后,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半。案件结束后,周某家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34、彭某涉嫌强奸罪、威胁儿童罪被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委托李律师后,李律师依法进行了会见,并在侦查阶段依法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并被公安机关依法采纳。检察院在起诉时指控被告人彭某多次猥亵不满14岁儿童并欲实施强奸,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当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请求法院依法从重处罚。李律师庭上提出,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等诸多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后法院依法采纳辩护人意见,并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五年。

35、赵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赵某家属经人委托了李律师,在公安机关阶段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后,公安机关将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罪。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赵某因赌债为归还,预约被害人还款。在预约之前就实现准备好了2把剪刀藏匿于约定地点。被害人到约定地点后双方发生争执,赵某刺中被害人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处罚。李律师提出被告人并无杀人之故意,且双方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坦白的情节,嗣后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应从轻处罚。法院在审理后依法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判处赵某无期徒刑。

36、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宝山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依法逮捕。一审并未委托李律师,判处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上诉期内,家属认为案件判处过重,经人介绍委托李律师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李律师提出本案被害人及其朋友先将被告人打伤,然后又对被告人进行了人身方面的侮辱,导致本案发生是有明显过错的;在案发后被告人尽管是被群众控制没有离开现场,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不影响其自首的认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及辩护人李律师均多次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也实际补偿到位,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还有其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二审法院开庭后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该案结束后,被告人及其家人非常满意。